乘車禁止攜帶的物品

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衛生,不能攜帶下列物品乘車:
(1)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;
(2)有可能損壞、污染車輛和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;
(3)動物(若持有效檢疫證且已裝入容器,并能放于行李倉的可酌情處理);
(4)有刺激性異味的物品;
(5)尸體、尸骨;
(6)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禁運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