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包快件提取須知

一、行包、快件到達后,車站通知收件人提領。收件人應及時持有效證件辦理提領手續,逾期提領按規定收取保管費。行包到達兩天后仍無法通知到收件人的,車站將把貨物退回對方車站或承運方,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。
二、隨車托運的行包,旅客憑業務單提領;提領快件,收件人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,并與經辦人員核對電話號碼。如收件人委托其他人代為提領,該提領人應同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及收件人身份證;收件人是單位的,應出示收件單位的證明及提領人身份證。
三、若收件人(提領人)的身份或提領資格未能確認,車站有權拒絕向提領人交付行包,以防錯領、冒領。對故意冒領者,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四、收件人(提領人)接收行包、快件時,必須當面點驗行包的件數、包裝。如有疑義應立即向車站工作人員提出,行包離開行包提領處后,車站對其件數及包裝恕不負責。
五、對行包、快件到達后提供的服務的收費,按《行包、快件收費標準》的規定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