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票、退票、乘車須知
購票、退票須知
一、旅客購票時,應當提供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。收到車票時,應當場核對票面身份信息、購票張數、票面日期、開車時間、班次、到達站點、票價及找回的零錢是否相符,若有疑義應立即聲明更正。同一班次內,一張身份證只能購買一張車票。代購車票的,需出示購票人及被代購票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。
二、成人及身高超過1.5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全票,身高1.20-1.50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兒童票(半價)。旅客購買班車客票時,請主動告知售票員是否攜帶1.2米以下的免票兒童,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1.2米以下兒童乘車,但不供給座位,攜帶免費乘車兒童超過一人或要求供給座位時,須購買兒童票,當客運班車免票兒童已達到核定載客人數的10%時,旅客應選乘其他班次或購買兒童票。七歲以下兒童乘車應有成人攜帶。有攜帶免票兒童的旅客,應當憑免票兒童的有效身份證件同時免費進行實名制登記。通過網絡、電話等方式實名購票的,購票人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旅客有效身份證件信息,并在取票時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。
三、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分別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》購買優待票,即半票,享受全價票待遇。
四、執行防汛、防疫、搶險、救災等緊急任務的人員及革命殘廢軍人、武裝警察、公安民警可優先購票。
五、旅客自帶電視機、電腦乘車,按規定補票,不供給座位,占用座位的按實際所占座位數補票。
六、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、車次乘車時,可在該班車開車2小時前,持購票時的有效證件辦理改簽,改簽以一次為限,改簽后的車票不能辦理退票。開車前2小時內不辦理改簽,可作退票處理,按規定核收退票費。
七、客運班車:旅客在開車1小時前辦理退票的,按票額的10%計收退票費;開車前1小時以內辦理退票的,按票額的20%計收退票費;開車后不辦理退票。旅客辦理退票時,需核實車票及票面所載的有效身份證件信息的一致性,票、證一致的方予辦理。旅客遺失車票后辦理的乘車證明不辦理退票、改簽。
八、旅游班車:旅客在開車24小時前辦理退票,按票額10%計收退票費;開車前24小時以內辦理退票,按票額50%計收退票費;開車后不辦理退票。
九、旅客遺失客票的,經核實其身份信息后,按《客票遺失處理流程》免費為其補辦上車憑證。
十、機密文件、貴重物品、易碎品、易污品、精密儀器、有價證券等物品須旅客自行攜帶,妥善保管,以免丟失。
乘車須知
一、旅客進站時應持有效客票和本人(含免票兒童)有效身份證件原件,配合工作人員查驗。對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者票、人、證不一致的,將不得進站乘車。未攜帶身份證明的需辦理《長途客運班車人員身份核驗憑證》。
二、旅客上車時按次序排隊經工作人員引導檢票上車,對號入座。乘客之間應互相幫助、互相關心,配合車站共同維護乘車秩序。
三、旅客隨身攜帶乘車的物品,每一張全票(含殘廢軍人、警察票)免費10千克,每一張兒童票免費5千克,體積不得超過0.02立方米,長度不得超過1.8米,并以能放置在本人座位下或車廂內行李架、行李倉為限,超過部分按行包收費,占用座位時,按實際占用座位購票。
四、旅客應接受車站工作人員對危險品的檢查。旅客乘車不能攜帶易燃、易爆、腐蝕等危險品;不能攜帶有可能損壞、污染車輛和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;不能攜帶禁運物品進站上車;私自攜帶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。
五、旅客原則上不能攜帶動物乘車,若持有效檢疫證且已裝入容器,并能放于行李倉的可酌情處理。
六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乘車:不遵守客運規章且不聽勸告者;酒醉或精神失常者雖有人護送,但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;惡性傳染病患者。
七、旅客應自覺遵守站、車規定,不要在公共場所吸煙、隨地吐痰。應愛護車站及車輛設施設備,損壞者,按實際損失賠償。
八、旅客乘車時請按車票顯示的座位乘坐,并及時系好安全帶,頭、手及身體不要伸出窗外,不要從窗口遞送行李,不要翻越車窗;行車中不要隨意開啟車門,車未停穩,不得上下車,不要向外扔東西;不要與駕駛員閑談,不要催促駕駛員開快車,不要妨礙駕駛員操作。
九、凡遇車輛加油,通過渡口、險橋或危及安全的路段,旅客應聽從駕乘人員的指揮,確保安全。
十、機密文件、貴重物品、易碎品、易污品、精密儀器、有價證券等物品須旅客自行攜帶,妥善保管,以免丟失。